招标控制价报送备查工作指引 一、招标控制价相关资料报送备查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。招标人在备案招标文件同时,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监督部门即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备查,报送书面资料要求如下: 1、招标控制价备查申请表。 2、镇(街道)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。 3、区、镇(街道)财政投资工程的审核意见。 4、已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正本(按08规范P16页规定,签名、盖章和盖专用章)。 5、施工图纸(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图纸资料)。 6、特殊价格证明(如有,指经招标人确认的新材料、特定品牌或设备)。 在网上交易系统推进的招标项目,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方法暂保持不变,发布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“招标控制价备查”上传(或提交)相关电子文件: 1、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(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化规定1.0,即广东XML标准)。 2、招标控制价的预算文档(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化规定1.0,即广东XML标准)。 3、拟采用Excel或PDF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电子版。 二、招标控制价的质量监督及问题核查 质量监督:招标控制价应按照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和顺德区有关计价规定编制,特别注意清单计价程序、规费税金、风险包干、安全文明措施、主材价格、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等项目内容设置。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要求清晰,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应确保大多数投标人能够正确理解及报价。 提出问题:若发现招标控制价编制有误或违反规定的,相关各方必须在开标10日前以书面形式、网上答疑或网上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问题,逾期招标人可不予受理。 核查修正:相关各方应遵循计价通则和有关规定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核查,若招标控制价问题较为严重甚至影响到公平交易或竞争的,招标人应当及时修正,并在开标7日前重新公布。 发布信息:招标人有关招标控制价的调整及修正信息,均统一发布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“网上答疑及通知”栏。 三、招标控制价报送备查工作要点及流程 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方法暂保持不变,招标人按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发布方式的通知(顺建市函[2011]4号)》,向投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(纸质文本或PDF电子版均可),同时报送监督部门备查,工作要点及流程如下: 1、报送备查的书面资料(附表1),上传或提交电子文件。 2、开标10日前,招标人受理投标人书面投诉(附表2)并予以回应,抄送监督部门备查。 3、开标10日前,监督部门发出整改意见(附表3),招标人必须予以回应。 4、开标7日前,招标人变更通知及新的招标控制价正本报送监督部门备查,加盖公章后公布于“网上答疑及通知”栏。若逾期应顺延开标。 5、开标后2天内,监督部门在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招标控制价备查小结,退回施工图纸。 附: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发布方式的通知 顺建市函[2011]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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